经济仲裁
公司拖欠工资及加班费
公司拖欠工资及加班费 2010年5月办理了离职手续,在人事也办理了工资结算清单(包括4月工资,5月工资,加班费),但是到现在公司连4月份工资都还没给,公司的财务说,4月的工资是算在结算里面,所以到时候一期发。但是到现在还没给。
情况如下:1.加班费是离职时候把以前的加班时间一起算的,加班时间原部门经理已经签字认可;
2.公司是部门经理和总公司老板各占股份,后来由于原部门经理经营失误,总公司老板换人接替了公司管理,并把公司办公位置换到了总公司厂区内;
现在新的部门负责人要求以前的部门经理出面解决问题,但是以前的部门经理说他该签字的都已经签字了;现在就是新旧两个部门经理互相推卸责任;
3.辞职时候结算单上有原部门经理的签字,总司后勤责任签字,总公司人事签字,有加班时间原部门经理签字,但是没有总司的名字以及盖章;
4.公司从工资结算开始说明时间内必须支付?
5.我从武汉离职后到外地就业,如果返回武汉索要结算工资,所产生的费用怎么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iazi9……(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06-08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