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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拖欠工资和加班费赔偿问题

拖欠工资和加班费赔偿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没有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和加班费的,劳动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50%以上100%以下的经济赔偿。
公司到现在还没给我发2月3月的工资,我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赔偿,比例是多少?是否可以追加仲裁?
2008年9月自今3月20日公司没有支付加班费,我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赔偿?比例是多少?是否可以追加仲裁?谢谢!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inma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09-04-21 21:3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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