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个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收取了我2000元的押金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个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收取了我2000元的押金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个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收取了我2000元的押金,因为我的工作是经常出差,内容差不多是服务老板,卖盈利课,价值三万多的六万多的都有,我感觉这个公司有点传销的意思,所以我第三个月领了工资就跑了,现在我向劳动监察举报了公司不退我押金这个事,公司说我如果继续追究押金,他就要起诉我赔偿他培训期(包括实地考察之类的)的违约金10000元,老板出差给我报销吃住,每个月发给我700元左右的工资,我根本没有接受过培训,就一直给他端茶倒水,组织人员开会。我想问一下他起诉我赔偿他违约金这个事合理吗?我这里有押金条,还有当时他让我组织人员的全国各地的名单,还有卖课卖系统之类的价钱,还有我当时微信转账给那些人记录,几千几百的都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运城)
提问时间:2018-07-06 18: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