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个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收取了我2000元的押金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个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收取了我2000元的押金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个月,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收取了我2000元的押金,因为我的工作是经常出差,内容差不多是服务老板,卖盈利课,价值三万多的六万多的都有,我感觉这个公司有点传销的意思,所以我第三个月领了工资就跑了,现在我向劳动监察举报了公司不退我押金这个事,公司说我如果继续追究押金,他就要起诉我赔偿他培训期(包括实地考察之类的)的违约金10000元,老板出差给我报销吃住,每个月发给我700元左右的工资,我根本没有接受过培训,就一直给他端茶倒水,组织人员开会。我想问一下他起诉我赔偿他违约金这个事合理吗?我这里有押金条,还有当时他让我组织人员的全国各地的名单,还有卖课卖系统之类的价钱,还有我当时微信转账给那些人记录,几千几百的都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运城)
提问时间:2018-07-06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