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本人与省外国企建筑公司于2013年7月15日签订劳动合同,两份合同均由公司保管
本人与省外国企建筑公司于2013年7月15日签订劳动合同,两份合同均由公司保管 本人与省外国企建筑公司于2013年7月15日签订劳动合同,两份合同均由公司保管,因工作需要,长期出差驻外项目部工作,公司从未出示过工资条,也为规定工资发放日期,其中也存在工资拖欠情况,但是后来补齐,工作没有假期,工资也一直如此,从未变过,不清楚有没有加班,过节,风沙,高温补助,马上合同就要到期,本人不想续签了,从以上描述怎么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地一沙鸥(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8-06-05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