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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本人在上海某家公司于2014年8月入职上班,公司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2015年签订合同)

本人在上海某家公司于2014年8月入职上班,公司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2015年签订合同) 本人在上海某家公司于2014年8月入职上班,公司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2015年签订合同),现在于2017年9月主动离职(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离职后公司无正当理由拖欠7-9月份所得提成,且与在职期间提成算法不同结算提成,现公司要求三年期间提成按现有提成标准(在职期间公司有提成标准,但是是试行状态,从未正真实行过)重新计算,最后导致需要本人承担公司近7000元提成付出。 1.我能否申请14年8月至15年合同签订日的双倍工资。 2.公司对于我离职后的提成算法是否合理? 3.社保问题是15年1月才开始缴纳,能否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udy Zhou(上海-静安区)
提问时间:2017-12-05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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