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这样做是否合法?
这样做是否合法? 我与李某发生纠纷,李某起诉后申请伤残鉴定,法官与李某相互勾结,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提供鉴定材料、单方选择鉴定机构,做出了八级残。开庭时我对鉴定委托程序提出异议,未申请重新鉴定,判决时法官认定了鉴定书。现在我已上诉,并要求二审调取一审法院委托鉴定材料,想依据委托鉴定材料的违法性来排除李某的鉴定结论,请问这样做是否合法?二审法官会怎样对待这份违法委托得来的鉴定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jgg(辽宁-抚顺)
提问时间:2010-06-02 0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