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学校这样扣工资是否合法
学校这样扣工资是否合法 您好!我是2009年6月29日开始在**二级学院工作,试用期6个月,合同规定每月工资为税前3500元,试用期全额发放(上课每周超出12课时者,另外算课时费)。这期间学校就准备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教师按照工作量发放,但是上个学期的工资还是按照合同上全额发放的!而且签订合同时学校并没有提及绩效工资的事情! 上月底学校统计了上个学期老师的工作量,而我每周只有8节课,按规定不足12节课要扣工资!根据学校的统计,我的工资总额要被扣掉3000多元,从本月的工资里开始逐布分批扣除! 我的疑问: 1、上学期课时量是入职前就已经分配好的,我只是按照系里分配给的任务工作,而且入职签订合同时学校并没有提到工作量不足要扣工资的问题,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工作,事后再来扣工资合不合法?此外,在专职老师基本课时都不够的情况下,系里还把很多课程安排给兼职老师上。学校课程安排造成的全职教师课时不足的情况该不该有教师来承担责任,被扣工资合不合法?2、上个学期的工资如果按照新政策去执行的话,从这个学期的工资里扣除合不合法?3、学校工资制度的改变造成的工资额的变动与合同上的工资额不相符,是不是违背合同?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milin……(北京-顺义区)
提问时间:2010-04-05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