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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站使用我的照片做广告,我已离职1年半,可否要求赔偿

公司网站使用我的照片做广告,我已离职1年半,可否要求赔偿 2009年我进入一家新加坡公司工作,之后在2010年下半年,公司给办公环境及在职员工都拍了照,后来我知晓会用我的照片放在网站及公司打印的广告单上,就与当时的总经理要求一些补偿,他打马虎眼,说公司新开张,没有钱,我也咨询过当时公司的律师朋友,他也说没办法的,你是公司的员工,可能因为他是公司律师的原因,处境比较尴尬,才这么跟我说的。后来照片放上网站以后我也没有说什么,没有口头协议更没有书面协议,2011年5月13日是我在这家公司的最后一天,如今我已经离职1年半了,今天因为朋友提及到这家公司,突然心血来潮去看公司的网站,发现我的照片还在首页上,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要求以前公司停止使用我的照片并且要求赔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uliay……(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2-11-07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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