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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没有连续缴满十个月,产假期间企业是否应该发放工资?

生育保险没有连续缴满十个月,产假期间企业是否应该发放工资? 湖南地区规定,生育保险必须在生孩子之前连续缴满十个月才能享受生育津贴,因我是2017年1月交的生育保险,7月就生孩子了,不能享受生育津贴,休产假期间,公司每个月帮我发了产假工资,后续公司发现我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后,是否有权利把我的产假工资扣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搜狐(湖南-常德)
提问时间:2018-01-23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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