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社医保缴纳不满12个月,无法享受生育津贴,请问请产假期间企业是否要发产假期间的工资?
社医保缴纳不满12个月,无法享受生育津贴,请问请产假期间企业是否要发产假期间的工资? 1、本人于2016年10月份入职公司,因意外怀孕,当时已告知公司此事,当时本人有意自动提辞职。
2、因公司试用期间比较满意我的工作表现,同意本人继续为公司服务(因当时怀孕有些工作不适合从事,公司特意调整了工作内容并给降薪了),且口头承诺到时公司会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产假期间会发放基本工资1500元给本人。
3、就在本人休产假的第二个月,公司突然停止发工资,现公司现推脱说根据国家对于相关问题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按所在单位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公司有给缴交生育保险(但是,是试期期三个月后才缴的,试用期间没有缴),公司回应按规定,本人产假期间的工资是由国家发放。
4、关于本人6月份的工资这块,他们这么回复,基于人情方面考虑,是吩咐给我多发了一个月的基本工资,算是公司额外给本人的抚恤金。因此6月份发给的那笔钱(基本工资1500元),严格意义上来说其实也不能算是工资,而是公司特批的额外福利。
4、由于本入职之前社医保断了一年左右未续缴,根本就无法享受到生育津贴这块,这个当时公司也是知道的,请问这种情况公司是否要发入产假工资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yuhu……(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7-08-17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