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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申请时效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申请时效 我于2010年10月21日-2011年9月27日就职于某房地产公司。该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因有一个商铺拖欠租金所以没给我结清提成工资。
我于2012年9月24日在劳动监察大队立案,此前我多次与该公司联系咨询提成问题,该公司回话说租金未缴清。但是10月1日该商户就与公司签订合同满1年了。我去过商场看到商户还在。因而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并申请双倍工资。
之后公司领导给我打电话说提成原本7000元但他们只给我2000。说是大家是一个团队,老总和副总要和我平分 。我问双倍工资公司领导回避不谈。
所以我在2012年10月8日向劳动仲裁提交申请
双倍工资 提成 拖欠提成的经济补偿以及劳动保险。(劳动监察那边还没有结案)
我想问的是我的双倍工资申请时效是否到期。应该如何计算

法律规定是在我意识到我的权益收到损害起一年之内发起维权。
劳动监察会给我拖延时间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258646……(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2-10-09 15:5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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