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被收购,员工是否应得到补偿或赔偿
1,B公司的待遇应不能低于分公司。若低于,则是不合法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并不能影响你们的劳动合同,你们的劳动合同连续计算,你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你的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
若公司不要你了,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如没有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没有影响。
用人单位被收购后可以继续上班。
分公司不存在被收购一说。因为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你们的合同是总公司来承担责任的,不用换签合同,依然按照原合同履行。有需要,可以选代表约见律师,维权解决。
可以考虑委托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