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未签署劳动合同只签署保密协议现在想离职
未签署劳动合同只签署保密协议现在想离职 在入职的时候只签署了保密协议未签署劳动合同,现在发现保密协议里面好多不平等条约,假如离职是不是要按照他的保密协议进行赔偿。附保密协议内容:员工入职试用期前三天为犹豫期,即入职三天内,任何一方觉得不合适,均可跟对方沟通后,解除工作关系。三天过后,即自动转为正式试用期。试用期首月工作日低于当月总工作日一半时,试用期次月仍执行首月工资标准。
本协议中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职期限为一年。一年期满,如无特殊原因,自动续签,无需补签新协议。因乙方在工作过程中会接受甲方的技能培训(非入职培训),且乙方在学到技能的同时会获得相应薪酬(如工资,奖金,福利等),即甲方对乙方技能培养会付出实际成本。故经双方自愿约定,乙方承诺在甲方公司任职期内遵守任职期限之约定,如果在非外力不可抗因素下(如生老病死,自然灾害等)不满年限乙方主动提出离职的情形如下:a、乙方入职实际工作日不满3个月主动离职的,统一按兼职员工发放工资,即50元/天。多发的工资需扣除;b、入职不满一年主动离职的,乙方需向甲方赔偿3-6个月工资(以乙方入职以来的平均工资为标准)作为对公司的技能培训补偿。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经过公司同意且协助公司招到对应岗位替代人员后一个自然月方可离职。提出离职当月剩余工作日不计日期,即需完成下一个自然月工作,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做好交接工作,否则应扣发应付工资。员工提出离职或停薪留职(当月出勤天数低于当月应出勤工作日的一半时),经公司同意后,所有应付工资统一在恢复工作满一个月之后结清,不再执行次月18日发工资标准。如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则实发工资为应发工资的80%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袁大少(河北-衡水)
提问时间:2017-09-22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