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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合同到期 不续签 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 不续签 经济补偿 我是2005年10月到的某外企,当年是与这家公司签订的合同,到2007年公司更名将全体员工的合同转至新公司名下跟我们签订合同,每年一签,已与该公司签了3次,签订到2008年12月20日。 
问题1、公司到年底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按照新劳动法我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问题2、可以得到多少个月的经济补偿?是一个月补偿还是有机会通过仲裁得到n+1倍的补偿? 
问题3、每年公司都有十三薪和年终奖金。我就差10天就做到年底。我可否争取我的年终奖金和13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athy8……(北京-顺义区)
提问时间:2008-12-02 15:4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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