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能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能得到什么样的经济补偿? 律师朋友,我们公司在新劳动合同法颁布前,也就是2007年12月1日跟我签定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是2007.12.1-2009.11.30。合同到期日为2009年11月30日。于2009年11月24日公司说改革减人,今年合同到期就不再跟我续签了。请问各位,我能得到怎样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能得到,那应该得到多少?(我是从2006年8月进入现在单位的,之前公司并未与我签劳动合同)谢谢! 算实际工龄有3年零3个月,公司未提前30日通知以书面形式不续签劳动合同,且减人事宜,请问是否有代通知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anboy……(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09-11-30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