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周期是多长时间,是一年还是三年?
2、单位在招聘你时对于录用标准有无明确的要求?
3、单位认为你不符合录用标准,应当具有你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条件。
追问:林律师您好
感谢您百忙之中关心我的近一个月来令我心烦意乱的遭遇.
我的合同期限为2012.5.9-2014.7.9止,试用期为2012.5.9-2012.7.7止,任机修工.目前合同已被公司恶意更改为试用期为2012.5.9-2012.7.8止,且声称已丢失了我的所有合同.单位招聘我时有眀确要求,但至今为止从未向我举证过任何有关不符合录用标准的有效证明,2012.8.19日我去拿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时才看到上面写明终止解除合同原因为: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当即询问人事,但对方拒绝回答.
我2012.7.8日正常上中班(17:00--次日1:00),2012.7.9日中班公司补召开维修班工资调整会议,我当场表示异议,大约17:30人事经理要我今睌中班不用上了,明早来公司结算.2012.7.10日下午才给我以上通知的.但公司通知的落款却是2012.7.9日.林律师,我因此事已一个多月未上班了,此时此刻我真是心急如焚.请问林律师公司犯了哪些法?我该如何做才恰当.
回答:公司如果这样说的话:1、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相关的收取合同书的相关证明资料;2、要求公司提交相关通知的证明文件、3必要时申请仲裁
追问:林律师您好
真的很感激您一再关照,只是公司恶意刁难实在可恨,昨日我又去投诉,监察大队的人给公司又去了电话,讨要合同,讨要举证我试用不合格的相关录用条件,说公司不配合,没有结果,只是叫我不服就申请仲裁吧!我要顶着被辞退的帽子,找工作,仲裁,可能还要打官司,要多少时间和精力!想想我的水平,能力,生活压力,后果可想而知.这问题很复杂吗?公司作恶固然可恨,可监察机构不作为更可恨,不知林律师有没有快刀斩乱麻的好办法?谢谢!!
回答:法律规定的处理方式都告知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