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这个属于哪种案件能追究什么法律责任
这个属于哪种案件能追究什么法律责任 经人介绍我认识我的女朋友18岁(申明下当时女孩子才十八岁他妈妈却说她二十岁),感觉很合的来。我们就商量结果的事由于我在当兵年龄不够不好结婚,她妈妈就提出订婚(在这之前有人可以证明她妈妈要她和我订婚的目的是要我家出钱给她上大学所以和我订婚)。订婚那天她妈妈说等我女儿大学毕业就和我结婚我答应了。在她大学的三年里我在她身上花了大约10W块钱,(在此期间她妈妈一分钱没出),为了和她结婚我退伍回了家,至今才知道她在学校又找了个男朋友而且还同居了。这个事她妈妈知道而且我每次打电话给她妈妈,她妈妈总是说怎么可能我女儿那么爱你不可能的。而且这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我什么都不管。大学快毕业现在女方老是想着各种方法和我分手。我想问下我能用什么法律起诉她,还有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会飞的鱼11(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2-08-17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