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什么性质?我们想要追究他的责任,该采取什么法律程序?应不应该赔偿我们损失
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什么性质?我们想要追究他的责任,该采取什么法律程序?应不应该赔偿我们损失 2009年9月12零晨,我老公请车拉货到成都去卖,到飞仙与雅安交界处20米处,一辆面包车超过他们的货车,拦住他们的货车,四五个人下车就把我老公从货车上拉下来打倒在地,货车师傅连忙把车熄火下车,一看都是本地方的人都认识,就把他们拉开了。他们又跟随我老公拉货的货车到了雅安多营高速路口,把车停在货车前面不准走!
打我老公的四五个人当中,有一个是之前和我老公合伙做生意的,后来了解是因为,之前双方合伙中发生了些矛盾,双方撤股,双方把货盘点了,对方说把货倒给我们,叫我们给现金,我们当时没钱,对方叫我们给对方打了一张借条,借条是这样写的,某年月日**向对方借到现金27000元,在2009年9月1日还清!由于我们超过了期限没还钱,他要求跟随我老公一起去成都卖货后拿钱,我老公说回来后就还他钱,不同意他一起去,所以他就请了几个人在2009年9月12日零晨12点过半路拦车打伤了我老公!
当天把货卖了给了他两万元,扣了七千元,是因为他请人把我老公打伤了,我们要去医院看病!
打后我老公就头痛头晕恶心干呕,我就陪老公到雅安人民医院住院部检查为:1 脑震荡。2 右额头皮血肿,右额头皮挫伤。3 颈部、右肩部、腰部软组织挫伤。医生叫我们住院,住了十一二天元,共花了医药费4300元。加上生活费来回的车费,我们大概共花了5000元的样子,但对方明说了,只给我们承担2000元的医药费,要求我们还他5000元。
请问,他们的半夜拦车打人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属于什么性质?我们想要追究他的责任,该采取什么法律程序?我们的医药费他应不应该全付?应不应该赔偿我们的损失费,看病时到医院的车费,营养费,护理费?麻烦回答详细些!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苏爱(四川-雅安)
提问时间:2009-10-02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