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欺诈,是否能追究其责任
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欺诈,是否能追究其责任 2010年9月25日,由于种种原因,我需要将我的小房子卖掉,买个大房子,于是我到中介开始咨询相关事宜。在于中介沟通的过程中,我多次向中介阐明我的要求:
第一,我买房子的时候需要我卖房子的房款支付首付、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第二,我买的房子需要用公积金和按揭组合贷款,月供必须在我能够承受的范围内;
(上述内容仅为我提出的要求,没有签订任何书面东西)
以此为前提,我通过中介将我的房子卖掉了,然后中介也推荐了一个房源。房屋总价98万,评估价格96万,差价2万,我直接支付给房主。其余96万,首付3成,其余7成走公积金+按揭组合贷款,贷款额度大约67万。当时中介曾经给我提供一个客户须知,给我详细算了一下购买该房屋的成本。当时中介说,我的公积金贷款能够达到50万,按揭贷17万,最高贷款20年,这样计算下来我的月供4150元左右,购房成本在106500左右。按照这种计算方式,月供已经达到了我能承受的极限,但是我也签订了买卖合同。
今天我在办理贷款的时候才知道,2010年5月27日,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曾经出台过相关规定,贷款额度上限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我现在公积金账户余额26000左右,最多贷款额度也就26万左右。关于这一点,中介并没有事先告知我,无形中增加了我的购房成本。
我的问题点:
①中介没有事先告知贷款政策,是否存在故意的欺诈行为,我是否可以追求其责任,赔偿我的损失。
②由于贷款政策的不断调整,导致我个人贷款如果审批不下来,我是否需要承担全部的与我所买房屋的卖家之间的违约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uckyh……(天津-塘沽区)
提问时间:2011-01-06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