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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怀孕职工续签问题

怀孕职工续签问题 到明年二月底本人在现在的公司已经工作两年了,签了两次一年的劳动合同,而且在第二次签的合同上,公司用手写的方式加了一条额外条款,大致内容为:经双方同意,合同在到期后自动解除,公司保留续签的权利。我想请问,公司手写上的这一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我在合同到期前怀孕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是否公司必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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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ycqjh(天津-东丽区)
提问时间:2012-08-1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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