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这样可以按照合同办事吗?
这样可以按照合同办事吗? 公司一个客户,为了得到优惠,在优惠期限截止的前一天,先给公司付款,款直接汇到了公司对公账户上,公司也开了相应的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在汇款前,公司已经将合同的电子版发给了客户,客户也在电话中同意了签署合同(有电话录音),后来客户说因为个人原因,不办理了,要求公司全额退费,但是合同中明确写的是“因客户个人原因终止合同的,合同款只能退还15%”,而且合同原件在客户打款第二天就寄给了客户了,客户一直没有签署合同。像这样的情况,是否公司可以按照合同中的相关退费条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vidb……(山东)
提问时间:2010-04-26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