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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工资没有按照合同发放,是不是可以拿回所有的应得的,并且马上离职?

工资没有按照合同发放,是不是可以拿回所有的应得的,并且马上离职? 当时和公司签订的合同为“(一)工资采用年薪制,薪资为 ¥7.2万元/年,包括月基本工资¥1000元,岗位工资¥5000元,其中岗位工资60% 按月发放,20%接受季度绩效考核,20%接受年度绩效考核。(二)其他福利包括假期、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交通、午餐等内容,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现在没有和我沟通下,直接调整为“月基本工资¥1050元,岗位工资¥4350元,其中岗位工资70% 按月发放,10%接受季度绩效考核,20%接受年度绩效考核。补贴为每个月570元”

和公司人力资源沟通,她说是按体系制定的薪资标准,当时交涉未果,后来因我现在提出离职,公司又将薪水调回去了。但是四月份的薪水是按新标准发放的(也就是降了薪水10%)

请问,这算不算公司违约?如果现在辞职,我能不能拿到绩效考核中的年度部分以及二季度部分(一季度考核的部分已经拿到)?并且能马上离职?

如果劳动仲裁,我能得到理想结果么?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reeze……(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5-25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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