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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在武汉的常阳.永清城以12.2万元买了地下车位,没有产权,签了“车位租赁合同”,开发商不开发票,只开

在武汉的常阳.永清城以12.2万元买了地下车位,没有产权,签了“车位租赁合同”,开发商不开发票,只开 您好:
   在武汉的常阳.永清城以12.2万元买了地下车位,没有产权,签的“车位租赁合同”,开发商不开发票,只开收据对吗? 

    另外,租赁合同中注明“租期从合同约定之日起至租期满20年止。欺满后由乙方免租金继续使用该车位,不再另行签定租赁合同,直至2074年8月27日”(2074年8.27.是土地到使用期的时间)。 其中也没有说明期间是否可以转让、转租。请问:这样的合同对将来的我会产生麻烦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简单猫眯(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08-11-27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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