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主体认定
合同主体认定 1、本人与原业主委托的受托人于2010年5月前签订租赁合同,当时的委托授权书已经过期,鉴于委托人为异地及年纪大,不方便行动,且周边几个铺位都是同样情况,租金一直由此受托人收取,相关政府手续也是由此受托人办理,因此本人就签订了租赁合同;
2、现商铺在没有通知本人的情况下于2012年4-6月间完成买卖后,新业主说本人的合同主体不清,签订的合同无效,须重新签订合同,并修改原合同;
请问新业主可以以此为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upsusa……(广东)
提问时间:2012-07-26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