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签订两次试用期,被辞退,可得到多少补偿?求助,
签订两次试用期,被辞退,可得到多少补偿?求助, 我在一家单位,从2012年4月9日入职,签订了一分两年的合同,约定,其中试用期是4.9-6.9日
后来,大约6.11日,左右,单位说我的工作能力不符合,说给我一次工作机会,重新又签 订一分两年的合同,试用期注明是,6.9-8.9日 ,但7.20日,单位口头通知我,说我不符合公司的岗位, 将我辞退,那我现在能一共得到多少的补偿呢 ,我试用期约定工资,6000,转正期工资为6600,
我计算了一下,是不是这样呢,1.试用期违法:
因此,公司应支付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600元/月*1个月+6600/21.75*12=10241元。
2.转用期工资补差:
1)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补足一个多月转正期工资,即:
600+331=931元。
3.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第四十七条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内容略)之规定,公司应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6600*0.5=3300元。
三、公司应支付的赔偿金及补发工资合计:
10241+931+3300=14472(元)。
求助,是不这样,专业律师,帮忙看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78719……(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2-07-24 11:15
-
单位约定两次的试用期是违法的。
-
如果确实在试用期辞退,那不属于违法解除。 我的补充: 2012-07-24 11:40
对了,你这案子,单位如果没有把第一份劳动合同收回,那同一用人单位不得同劳动者约定两次试用期,如果单位把第一份劳动合同要回,那就无法得到补偿。
追问:现在我手里两分试用期合同都在,单位没有收回,请问我要求的计算对吗
回答:重复计算了。
追问:麻烦那一项重复计算了?
-
部分计算正确。
追问:麻烦能跟我说一下,那一个计算不对,我刚刚算出来,打算先跟单位协商,如不成,再找劳动仲裁,非常感谢 ,看看那一个计算结果不对???
-
1、可以认定第二次签约行为是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纠正。但不至于据此赔偿。
2、6月11日左右的确切时间很讲究。公司说“说我的工作能力不符合”除了重新签约之外,还有没有说明“不符合”的书面文件叫你签字的?
3、7月20日单位辞退你,只要证明你确实“不符合公司的岗位”是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只需支付你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4、你可以要求单位6月10日至7月20日间,按转正工资结算。
追问:1、现在两分合同都在我手里,第二次签约行为是错误的?我都已经被辞退了,怎么纠正?
2、6月11日面谈的,公司写了一分试用期转正报告,让我签字的,让我写了改进措施,并没有注明不符合,而后,在6月20日,又跟我签了一分劳动合同,试用日期从6.9-8.9日算起的两年合同
3,半个月的工资补偿金我算的是对的吧
4、按转正工资结算也算合理吧
回答:1、既然是错误的,那就认作无效。还是按第一个合同为准。
2、面谈签字时让你写了改进措施是什么内容?如果有表示工作未达标,有差距,那就有问题了。还有第二份合同的岗位与第一份上的岗位有没有变化?
3、半个月的工资补偿金算的是对。
4、超过了试用期则按转正算。
追问:1、既然错误,签定了两次试用期合有,算不算违法,可能申请获得双倍赔偿吗
2、面谈签字时,只是写了我自己的改进措施,就是处理好上下级人级关系,第一次和第二次内容工作岗位都一样,都是技术主管,只是日期有变化,第一分写,2012.4.9-2014.4.9 ,其中4.9-6.9为试用期,第二份写2012.6.9-2014.6.9,其中6.9-8.9为试用期
回答:1、不能。按照劳动法第38条并参照第26条、46条的规定,用工单位只须给与补偿而非赔偿。
2、看上去单位没有充足理由来说明你哪里不适合。若以合同无效倒是可以解除。所以赔偿举证有难度,但如果现在劳动关系已解除了,倒是可以要求对方补“代通金”(未提前30天通知)。
追问:那按你的意思,我的具体情况,如果到仲裁,也只能申请到:
1、第二份合同会定为无效,而不能定为单位违法
2、申请任何条件的双倍补偿和赔偿都是无效的。也是没有依据的,是吧。
3、我只能要到半个月的代通金,和2个月后的转正期与试用期的工资补差
是这样吗
回答:双倍赔偿的依据不充分。你可能可以得到:1、半个月的补偿金。2、2个月工资差额。3、一个月的代通金。
追问:1、半个月的补偿金依据是什么
3、一个月的代通金依据是什么
谢谢。
回答:1、按照劳动法第38条的情形解除劳动关系,并参照46条的规定进行补偿,补偿标准是实际工作年限,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支付。
2、过了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必须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作为代替通知金。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咨询。
-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