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公司资源不足为由裁员
公司资源不足为由裁员 我2011年11月28日入职,签了一份合同是1年的月薪3000,上面写的是转正后另签劳动合同。
2012年2月10日签了“正式”劳动合同,1年的。月薪税前5000。
现在2012年7月23日下班前通知我等共5人,说明天不用来上班了,
可以去找工作了,工资会发到今天。
我想这样是不合理的。
公司应该如何赔偿我?
而且由于刚进公司时公司还没成立,
所以社保公积金有4个月都没交,
现在交了但是交的基数也是不对的。基数是2500
我工资是5000.
所以公司是不是这样赔偿:
1、6月份到7月23日的薪水(还没发)
2、赔偿我4个月社保公积金应当交的2000多元(基数是2500)
3、赔偿我一个月薪水(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我去找工作)
4、赔偿我一个月薪水(入职大半年,没到1年算1个月,但是我不知道是按第2份合同还是第一份,如果按第二份合同的话我是没到半年,赔偿半个月的)
谁可以帮我解答一下,
先谢谢了。
PS:真累,打份工还要去看劳动合同一条一条的规定。公司就不能自觉一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mnit……(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7-23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