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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公司效益不好,工作五年的地方要撤了,更换上班地点,不想去

公司效益不好,工作五年的地方要撤了,更换上班地点,不想去 07年入职,半年后签劳动合同,
合同签定:公司地址是青岛**路,合同里面工作地点:青岛
(今年青岛地址也变了一次,签合同后的事)

入职时实际工作在下边的小县城分公司,(本人是小县城的)现在公司效益不行了,工作地址要撤,为了让个人辞职!要我回青岛上班,。太远不方便,不想去!

最近工资不及时,二个月未发!

现在我想知道,以上有让我提出终止合同,并可以拿到补偿金的理由吗?    还有未签合同那半年的保险可以要求补交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j450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2-07-17 16:3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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