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法律权威人士进来问答关于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法律权威人士进来问答关于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我有个朋友在国企工作,他做的是车工.08年9月22日.他组长把一项他负责的零件交给我朋友让他负责这工序的加工(这工序分为四步骤.他负责前两道.以后两道让我朋友负责.这个零件氛围四道工序.最后成检).我朋友以为组长把该办的手续办完了.当天就就工完成这道工序.23日交检.检验以无首件三检为由.拒检.我朋友向单位领导反映此情况.领导让我朋友自己想办法解决.到了10.4上午 找检验交检验不在.检验章放在桌上.就私自把章盖了.结果单位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就解除了我朋友的合同.
我朋友认为单位处理此情况过于严重.这零件只有100件.材料为45号钢.零件长度45个毫米.这道工序工时只有15个小时.价值不是很大.即使成批报废加上成本.现金也就50块钱.
请问:单位的行为是否合法?他是否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他的权益(需要哪些手续),有没有胜算的可能? 问题较多,但都是一个法理,劳动合同法我也懂,但知晓不全,所以请专业人士或者擅长法律方面问题的4级答题者回答!(采纳者+分20)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雨中牧歌(四川-雅安)
提问时间:2008-11-25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