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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赔偿问题咨询

关于劳动赔偿问题咨询 请问签订一年聘用协议,实际的工作时间是五天八小时制,工作内容是办公行政的工作,但公司给我们用的协议内容是建筑工程类的范本,内容明确规定不缴纳社保,并且协议用的章也是不成立的,(盖得章是没有独立法人的,总公司一共6各分公司,我们算是分公司招聘的人员,盖的章是建筑设备公司第三分公司的名字,现在未到一年合同,因公司问题需要解聘我们 请问该协议是否有效?社保是否可以补给我们?我们能得到怎样的赔偿?急盼回复,多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sc(安徽)
提问时间:2012-07-14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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