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离职员工挖原公司客户
离职员工挖原公司客户 阿刘从公司成立初期一直都在公司上班,有两年时间左右,对公司情况了如指掌,去年因个人问题离职后,今年4、5月开始从事本行,并且在离职后至今都不断跟我公司客户联系,在一再的警告的下依然没有收敛,目前还死不承认,她这样算不算商业犯罪的,不过一直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她有工作事实,是不是我找到是她主动联系我们客户的证据就可以告她了?她会有什么后果?是不是她就不能再联系我们客户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p911(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2-07-11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