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只有口头告之没有书面告之,也没有说明原因,不再续聘。
1、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可以不给理由的,也不需要时间和形式的限制。
2、凡是单位方提出的,劳动者可以按劳动合同实际执行年限获得每一年一个月平均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前后两个单位分签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只能按后一个劳动合同的服务年限补偿。
3、“在假期内按照每天10元钱的标准(包含交三险的费用)发放工资”涉嫌违法,劳动报酬在劳动合同建立时应当明确你的工资标准的,此外,社保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必须缴纳是国家强制性执行的义务。以上两项可以向单位提出,单位不接受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或仲裁申诉,要求支付可口的工资和补缴社保。 我的补充: 2012-07-05 17:14
一、用人单位口头末位淘汰制考评无效。1、只有经过员工认可的(告知过本人签过字)相关制度才有效。2、考核结果经由本人确认签字才有效。
二、单位即使不已末位淘汰制为由,其实完全可以不与你续签的。
所以,合同到期续不续签与你提供的情况(理由)没有必然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再续聘的行为违法,你可以主张要求签订无辜的期限劳动合同以维持劳动关系。
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这两个单位是什么关系?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并带上相关合同与工作关系证明等材料。
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需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单位不续的,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