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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期满,只有口头告之没有书面告之,也没有说明原因,不再续聘。

劳动合同期满,只有口头告之没有书面告之,也没有说明原因,不再续聘。 2、从1992年进入油大校办产业科技开发公司到2012年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辅服务部工作已经有20年,期间工作的主体都是西南石油大学(前身:西南石油学院),合同的甲方的法人代表是杜志敏,法人盖章是西南石油大学公章。如果现在所在的二级部门不再签定续聘合同,我应拿到的补偿如何算?
3、签订的合同上没有明确规定放假期间的工资,只有950元/月或1000元/月的合同明确月工资。而这两年教辅服务部在假期内按照每天10元钱的标准(包含交三险的费用)发放工资,是否合法?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曹南南丫(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7-05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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