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劳动合同不再续签也不赔偿,只说我现在不用来上班,工资照发到合同期满
公司劳动合同不再续签也不赔偿,只说我现在不用来上班,工资照发到合同期满 本人于2006年11月6日进现在工作,双方先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即2006年11月6日-2007年11月5日),此后双方分别于2007年11月、2008年11月及2009年11月每年续约一次,三次合同期分别为2007月11月6日-2008年11月5日、2008月11月6日-2009年11月5日、2009月11月6日-2010年11月5日;上述双方共计签订4次固定期劳动合同,并于2008年后续签2次固定期劳动合同;但公司于2010年9月28日,以合同到期为由,向我发出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通知书,并要求申诉人立即办理离职手续,不用再到公司上班,公司工资发到11月5日;我当即表示不同意,并于2010年9月30日向公司提交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申请书,公司于2010年10月11日给出口头答复,不再续签合同,同时也不支付任何赔偿金,我现在还在公司上班,请问到11月5日本次合同到期后,我是否还可以在公司上班,如公司不让我再来上班,应当如何赔偿我?如不赔偿,我是否还可以上班的权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larev……(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0-10-15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