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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在深圳,分配负责佛山工作,开始说的是底薪制,3个月后改为无底薪提成制 我们公司在深圳

我们公司在深圳,分配负责佛山工作,开始说的是底薪制,3个月后改为无底薪提成制 我们公司在深圳 我们公司在深圳,分配负责佛山工作,开始说的是底薪制,3个月后改为无底薪提成制 我们公司在深圳,分配负责佛山工作,开始说的是底薪制,3个月后改为无底薪提成制,现在公司想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给过电话让我们回公司协商赔偿问题,没达成一致,让我们继续工作,现在公司也不出书面通知,也不发设备给我们工作,而且已经另外派人到我工作区域工作了,这算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7-04-13 08:53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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