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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提交辞职报告未满一个月走人是否要支付违约金,提交报告期间工作日的过节费是否应发放
请问提交辞职报告未满一个月走人是否要支付违约金,提交报告期间工作日的过节费是否应发放 你好,各位
本人在6月5日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公司以缺乏人手为由要求我履行合同上提前一个月上交辞职报告的约定,本人也打算照做.但是现在突然有事要离开等不了一个月,打算端午节后正是离职.大概已经工作了20天了.
这种情况是否应赔偿公司损失,合同上并未明确说明赔付,只写公司保留索赔权利.如果要索赔,是按什么标准.
另外我现在仍未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公司拒不支付我端午节过节费,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我又该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g1749……(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2-06-21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