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6个月试用期。入职时并未告知该职位应做什么,应完成什么,没有任何岗位职责等,只有招聘时公布的职位介绍。本人对于公布出的职位介绍中职责与能力每一条都符合,但入职后发现公司领导对专业知识并不了解,分配很多非本岗位任务,也都努力完成,但直属领导以完成不达标为由口头辞退(直属领导并未告知达标标准)。口头辞退的沟通过程均已录音,沟通中直属领导存在威胁等语言。人力部门知情后表示不会辞退,并和直属领导做沟通不同意辞退。直属领导平时做事阴险,事后工作开展各种小动作,并要求每日工作邮件汇报,几乎每次汇报均邮件回复不合格,但询问如何达标、标准是什么领导又不做回复,没有提供充足工作所需资料却要求出工作成果。当前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不知是否可以用当时口头辞退录音要求2倍经济补偿。
试用期内单位称与要求有差距但未证明劳者不符录用条件可否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仅提前3天口头通知)补偿标准是多少?另单位称合同拿到总部盖章,未给合同,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在东三环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做销售总监。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无过失也有业绩,开了一单。公司新CEO上任,大规模人事变动。被辞退。可以拿着试用期签订的合同寻求补偿么?
我是10月27日入职一家公司,试用期口头约定1个月,未签劳动合同,11月28日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将我。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
试用期内遭辞退,公司不愿意当场结清。我是否可以视公司的辞退行
试用期内遭辞退,公司不愿意当场结清。我是否可以视公司的辞退行为无效?工资
本人于2016年6月29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其中前两个月为试用期,用人单位在8月22日仅以口头告知我不符合录用条件却未出示任何证明本人不符合该岗位的原因。目前用人单位并未以任何书面形式告知本人被辞退,但是却把本人的工作记录全部删除(本人保留了相应证据),所以本人现在与用人单位还是在履行合同吗?用人单
8月10上班至9月23日,9月23日当天被公司人事部打电话通知被辞退,且被告知无任何工资。是否可以申请补发工资,并且获得相应赔偿。可以获得哪些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