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为08年刚刚毕业的学生,安徽人。 于今年8月的时候应聘到一家上海的公司,9月的时候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自2008年8月8日起至2011年8月7日止。其中自2008年8月8日起至2009年2月7日止为试用期。合同标明的工资为1500/月. 在11月的时候填写了一张转正申请后工资变为1740/月,但是合同却没有重新签订
我试用期内因为一点下矛盾 ,领导打了我 ,我没还手,把我打坏了,领导赔了我1000块, 并说把我辞了,我领工资的时候没有给我全额工资,请问我应不应该拿到全额工资?我刚到单位的时候公司给我签了一份员工守则, 员工在公司打架罚款:部门领导和员工各罚一半。请问我挨打了还用出这个钱吗?
在一家私企工作三个半月,试用期三个月,后告知延长一个月,2月13日补签的三个月试用期的劳动合同,16日被告知试用期不合格,而且试用期没有上保险。但是我签合同的时候没有签日期,所以无法证明我是在合同期过期后补签的,想去拿回一份属于我的合同,被告知没有盖章(有录音),这样算不算合同不生效,可不可以得到双倍的
我在一家小公司《克里克空间设计有限公司》上班,周五周六,然后从周一上到周三,晚上回来公司招聘的说不符合要求,让明天不用去上班了。这样5天可以拿工资吗?那时候说试用期有工资的。
1.我在一个公司里当保安,还在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把我辞退了是不是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有赔偿的话,可以赔偿多少?
公司试用期内以理由辞退员工,请问我能获得经济赔偿吗?能获得多少?
我今年2月6号进一公司,和公司签了合同,试用期是两个月,可是当试用期过了1个多月还差几天满两个月的时候,公司就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把我辞退。我的试用期工资是3300/月,请问,我能够获得经济赔偿吗?如果能的话 我应该通过什么手段去获取我的经济赔偿?我能获得多少经济赔偿?上班的公司处于广东天河区(属于分公司
本人是销售工作。当时进这家公司,人事部口头说转正3900,试用期一个月,是转正的8折就是3120元。外加车贴,话贴600/季度和饭贴。但是说公司营业执照还没下来,所以合同暂时签不了,等到4月底或者5月初。我同意了。 后来快到一个月时候,在试用期最后几天,人事部通知说领导觉得我不适合这行,辞退我。 理由就是领导觉得我
我在一家物业公司做保安,应聘时公司说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后再签一年的合同。可是才上19天班,公司保安队要被保安公司收编,并且在第20天物业公司要求我与保安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请问物业公司这样的行为合法吗?如果我拒绝和保安公司签合同承担法律后果吗?签合同就在明天(2012年5月10日),望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