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套商品房,合同中约定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应按日付给我万分之十的违约金。后来由于开发商延期交房约250天,我向法院起诉了开发商。一审中开发商提出按约定计算的违约金20多万元明显过高,法官当庭调解不成功。4个多月过去了,法院才判决,认定违约金万分之十明显过高,参照房地产业通行标准,只同意万分之二点一。请问
各位律师好: 我在2009年11月份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总房价二五万七千元。首付五万七千元,银行按揭二十万。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2010年6月30日前交房,后因房开商的问题,导致房开商于2012年1月30日通知办理交房手续。在去办理交房手续时:房开商出示了一份《延期交房违约金赔偿公告》
你好! 本人两年前买了一套房子,30楼顶楼,前几天去拿房,发现我的顶楼有一个20吨的消防水箱,这个并没有在合同上体现,在售楼的时候也没有对我说明有消防水箱,请问我能否告开发商违约?
情 况 介 绍 在桂林,A和B向Y公司购商品房各一套,由于至今仍未办得房产证,拟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向Y公司索赔。1995年3月,A向Y公司付订金;1995年4月与Y公司签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将二套房余款付讫。合同约定1995年6月交房,并约定“…...房屋交付乙方后即归乙方
我于2011年7月通过中介与买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因当时该房屋需要购买产权,我交了中介费并付买家3万元定金,后因买房说需要钱购买产权我又支付买家1万元钱,合同中约定买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办完手续拿到产权证并跟我办理手续,其间我为了产权证能尽快下来又支付了4000元好处费,到了2012年3月,产权证早已下来,卖
我买了一套新房子,交了一万的定金,他们公司内部有一个价格优惠表上报,我这有收据,但是上午刚签完,下午他们通知说此房已经卖出,但是我已经交了订金,他们要求能不能换西户(我是东户),针对此问题,开发商是否算违约,退换订金时,我们能不能提出索要违约金
本人在2010年购房,双方合同约定2011年6月30日交房。延期交房开发商按天数乘于每天房款的万分之三来赔付我。收到收房通知后15天内我有义务收房。 但是开发商一直未具备交房条件。我和一些业主遂在2011年10月诉至法院。法院一直未开庭。开发商于2012年2月底通知我15日内收房。我没有收。现在法院开庭了但是一直迟迟未判决。
1、房产公司在合同内约定2011年12月31日交房,逾期60天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2、在违约责任里又约定冬季停工期为2011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此期间为不可抗力因素。 问:1、这样的合同,现在买受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2、买受人是否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 3、如此的不可抗力是否合理? 4、现在我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