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9月在一家珠宝店上班的,试用期一个月,到现在也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就2012年4月30号的时候突然打电话说明天不用上班了,老板的说辞是他亏了本,需裁员,但根本就没有这种亏本的事实,而且是没提前通知。我想请问一下我该得到哪些补偿
在公司工作一年零15天,公司在无提前知道的情况下解聘我应该得到什么补偿
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一年零15天了,合同是一年一年来签的,新的一年未签,合同刚15天,公司突然通知我公司不再与我签新一年的合同了,但要马上走人,就补了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和10几天的工资,但当时因时间太急了我无去问人,也不知道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所以拿钱走人了。公司的做法附合劳动法吗?还有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
根据国家劳动法工作满两年未犯错误的情况下被辞退能得到什么补偿
工作两年多了,一直没有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因为工作不协调而未犯错误的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请问这样的情况能得到什么补偿
未签劳动合同,工作半年后,无理由辞退,我应当申请什么补偿? 我是2011年8月11日入职,试用期2个月后转正,至今5个多月,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我该申请怎样的补偿?
你好!各位律师 请看看我的辞退通知书和以下内容,应该会得到些什么补偿和赔偿呢? 辞退通知书 今有XX有限公司员工XXX在2月6日工作中,随意将未清理干净的推货车推来使用,使公司产品刮花,造成不良品(公司领导随意捏造的理由)。在公司的领导的指导下,两次未清理干净,并口出粗话,说领导多事,领导批评其工作态
去年六月份进公司的,试用期3个月,本应该九月份转正的,因为家里原因中间请假了一个月,所以就顺延一个月转正了,十月份转正.做到现在已经有八个月了,今天公司突然跟我说因为公司的一些制度需要裁员,一个部门不需要两个助理了,因为我来的时间比较短,所以要我自动离职,我一时无法接受,太突然了,而且公司还有其他岗位正缺人,我自
父亲自2010年6月起在一家酒店担任电工一职,工资2000,实际工资算上加班费大概每个月平均2500;在职期间无任何过失,直至今年2012年2月27日被店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父亲下个月不用去工作了,而且合同上写明的社保和医保,酒店方面都没有买,请问这种情况下,父亲可以要求什么补偿? 酒店方面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可否
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并未提前通知。我能得到什么补偿?签署合同为两年,已工作4个月。 1.有无代通知金? 2.有无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是否为双倍(无故解除)。
双方都承认不是故意伤害,这样的情况下造成的轻伤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如果说双方口供都承认不是故意伤害,这样的情况下造成一方的轻伤,另一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现在我付不起医药费,而且对伤着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