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父亲为家乡所在镇上的供销社(原称合作社)一名停薪留职的职工。约七八年前,当时的供销社领导决定将属供销社所有的旅社出卖。此旅社自90年起为我家承包经营,我们全家人居住其中,占地面积约400多平米,建两层砖木结构房。拟出卖时房屋已残破,基本无营业收入,协议价为4.3万。当时不仅此旅社,镇上的许多原属供销社的房产均卖给了职工个人,情况类似,并且很多房产被个人买入后不久,在房产证、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缺失的情况下即重新建楼。 由于当时此房屋的房产证作为供销社的贷款抵押,抵押在银行,无法交付于我家,因此父亲付给当时的领导2.6万元,但未签署协议文件,仅收到该领导的一份简易收条,收条内容为:今收到某某购房款2.6万元,落款为该领导,此2.6万元据了解当时已入供销社账目。当时协议待拿到房产证时再支付余款。 此后几年,父亲多次与当时收款的领导沟通,希望尽快解决此房产问题,但由于小镇房价低价逐年上涨,该领导以当时的协议价偏低为由表示反悔,协议内容由卖房卖地改为由供销社负责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楼出售),完成后给我家1套住房加1套铺面房,父亲认为对我家的补偿过少,不予同意。目前供销社面临破产清算,因此父亲现在拟向法院上诉。 请问各位律师,我父亲手中仅有收条一张,无任何协议文件,与供销社是否已构成购房合同关系?如果上诉,可能得到的判决是怎样的?如果父亲同意补偿条件而放弃上诉,又需要双方签署何种文件保障自己的权益?
与开发商签了合同。合同中也约定有燃气开通费。之后我们认为不应交。因为交了不懂什么时候可以用,我想问这个燃气开通费,它有收费依据吗?开发商可以收吗?我们可以不交这一笔2300元的费用吗?
本人于2011年5月,购买一套民房,共计17、5万,一次付清,并一直入住至今,买卖合同协议齐全,有中证人。 房子原所有者马父已去世,其有子女5人,四女均已出嫁,房产交易是与其儿子马某进行的,农村均无房产证,马某就将土地使用证交予我,不过一直没有过户。现房产增值,马某反悔,多次到我家中来闹。 近期集结
两个人结婚了然后一个人(比如老公)买了房子(妻子不知情),时间大概在10几年前不久因为资金问题,又将房子给卖了这里卖房子的合同没有老婆的签名因为现在买房子的人过来告了,要求我们要将房产证转户给他们,这个情况在法庭上我们现在有胜算不?当时的合同是否有效?
您好,我于去年卖了一套还未下产权的二手房,合同(三方)及公证书(房屋买卖预约合同)签定于2011年1月,并约定我在12年2月前过户给买方,由于他在11年6月已搬进去住了,我让他补我5000元房租,合同上没说我不能收他房租,再过户给他,他现在告诉我要起诉我,并赔偿我违约的违约金,我的这5000元能得到法庭支持吗?我能胜
某农村集体土地存在权属纠纷,2010年进入司法程序,但在纠纷没解决的情况下,当地政府出卖土地用于水厂建设。这种做法是否妥当? 是集体的闲置土地,没有具体分到各户。 当地政府是否有权出卖村里的集体土地,需要卖的话要经过村民同意不?
05年张某找我妹妹从银行贷款15万元,因为当时妹妹和他认识,所以贷款人名字写的是张某的,抵押的房产手续是妹妹的。后张某一直无力偿还,妹妹追着他要他还贷款,他就将自己的一处门脸房的房产证,户口,身份证等,交给了妹妹,说要是一年内还不上贷款,房子就交给妹妹处理。(口头协议,没字据)后张某一直迟迟未还钱,09年
我有个房产纠纷需要咨询一下,20年12月我将一套房产(期房)通过中介卖给对方,价格55.5万元,当时对方付了23万元,合同中约定,待三证办出后付清余款,如果一方违约,将按房子总价的15%付违约金,如今,三证在3月初办出,我通过中介要求对方付款,对方答案在四月初付清余款,但如今又说付不出钱。我可否向法院起诉,要求他
想咨询下 房产买卖之类的问题 我现在正购一套房 房地产分两期两栋楼盘 去年在一期的时候定的房 后来改为定二期的房 ,说是跟一期同时交房,但是现在才建完。定金已经交了 后来通知签订合同由于有事在身没能签订合同 说改时间再签 一直在等通知,今年年初一直没等到通知。听说其他业主已经入住了 就自己去问为什么没
本人在去年八月份在广东珠海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一手住房,本人买这套房子的原因是因为中介方包办粤港两地车牌,但是开发商的认购合同没有提到可以办理粤港两地车牌,4月18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发布正式发文,停办粤港两地车牌。现在本人买的那套房子还没出房产证,钱已经交了70%。成交前中介给我写了承诺书,但是只有承诺
我的邻墙是村里的房产,抵押在银行,2005年听说要卖这个房子,我想买我屋后的那一块,找村书记去说,书记说现在不卖,以后要卖,一定先优先我,作为本村村民这是能办到的。直到去年我才知道这个房子全部卖了,我找书记,主任,他们要我找买房主人协商,但买房人协商不好。他们找我过户,我没给他们签字,因为我想买屋后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