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九月份因为怀孕了身体不舒服请了三个月假!(我在当地一个福建人开的医院做护士),但是这三个月没有给我交保险,也没有工资!后来身体好转就又去上了班,上了一个月不到,又因为身体原因不得不请假,一个月后就生了宝宝,但是现在医院的领导找我说交保险的问题,就是说从我第一次请假到现在也没有交保险也没有发工资!还有就是我不知道我剖腹产的产假是多久!请问专家我这个应该怎么办!
怀孕4个月,老公经常出差,吃饭经常不定时。担心营养不够,想请长假回老家让妈妈照顾我。工资无所谓,本来也不多,正常的产检请假都扣工资的,公司也没有正式的规章制度之类的,都是老板说的算。但是领导说社保也不给交了,我觉得这样实质上就等同于离职了,但是不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只是我跟公司私下约定。如果我不同意就
怀孕6个月打算请假到生产为止,期间合同到期,公司是否应该与我续签合同,请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我和公司的合同是到2012年4月6日到期,我的预产期是5月8日,过年的时候我就怀孕6个月了,我想回老家一直休息到生完小孩再回北京工作。我想问下,我要是从过年开始请假3个月到生产,这3个月的工资怎么来算?我是在私企工作的。而且合同到期后公司应该是要与我续签合同的吧,产假期间工资又怎么算呢?
怀孕期间身体不适公司要求一天上十二个小时,后来我向公司请了大半个月的病假保胎但最终都是不幸流产,事后公司给了我一个月的补休。当月公司扣全勤奖扣病假工资。年终还扣掉了原本有的双粮。幸苦一年的盼望的那点回家过年的双粮一分都没有了。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谢谢!
我怀孕2个多月了,公司要求我回家休养,但不给上保险和工资,只给上临产时的那三个月保险和三个月的工资,(但要求是,产后回来上班了再给予发放那工资金),如果,要上班的话,中间出现意外的话,公司不给予承担。这样是否合理?
我是塘沽一私人公司员工,09年大学毕业,09年12月份与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身体原因,想要申请病休期,我的问题是: 1、病休期需要提前申请么? 2、病休期间,我的五险,公司是否应该继续缴纳? 3、病休期间,按现在天津市最低工资水平1400元标准,那么期间,我的病休期工资是不是最少应该有1120元? 4、如果公司继
我在怀孕期间请假2个月,但是公司没有发一分钱工资,我去公司理论,公司说我们员工手册上说明的:病假每天基本工资扣除20元。安公司这么算我请假一整个月,就要扣除600元,但是按照国家劳工法病假公司是 当地最低工资的80%发放啊
现在怀孕3个月,两个月的时候告知公司。之前的工作是跑业务现在依旧没有更换工作性质,为了不给公司借口一直在坚持。这个月公司就出台了变相降低我基本工资的规定。我应该如何维权?我的合同5月份终止,如果公司不续约,我怎么办?我不想离开公司
在公司上班5个月,期间一直没签合同和买保险,现在我以这个原因辞职了,要求他赔偿我上班以来的双倍工资,
我有工资打款记录,工作证和考勤卡等证明我在公司上班,公司只赔我一个月的工资我不干,提出仲裁,不晓得胜算大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