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不签合同到第二年就形成无固定期了,那是不是对不不写辞职报告,劳动关系却一直存在吗?即使员工这时已经提出要求公司经济补偿.像这样的情况怎么样才能说明员工已经离职了-前提是事实已经不在职了而没写辞职报告,对于这样的问题,公司该如何面对?
如果说一直视为在职,那是否经济补偿金一直要支付到事情解决的那一天为止?还是只须支付11个月就行?
2倍的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如:基本工资1500*2=3000*11?是否要扣除已发的1500/月的?
希望能与这方面较强的律师电话咨询.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12号文件的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足以认定,劳动者是否还需要提供符合用人单位的对招聘岗位的条件证明,比如学历,专业 工作经验,但在实际上,用人单位对于招聘人才,是采取综合的测评的方式,招聘条件只是个参考,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对仲裁结果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12号文件的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否足以认定,劳动者是否还需要提供符合用人单位的对招聘岗位的条件证明,比如学历,专业 工作经验,但在实际上,用人单位对于招聘人才,是采取综合的测评的方式,招聘条件只是个参考,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对仲裁结果
我原来是一个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后企业买给其他公司,不给我们安排岗位,但承诺每月缴交三险一金。后我又在其他单位找到工作,现在的单位要求我们要与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与前单位现在没法办理这方面的手续。请问我该如何处理与现单位的劳动关系?现单位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这要怎么办啊?
单位多处违法,劳动者打算先快递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在通知送达日后的第二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在通知书里是否要写向单位要求支付赔偿以及经济补偿的要求呢?不写有没有关系?在仲裁里提出就行了吧?会不会影响仲裁结果而对劳动者本人不利?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只赔偿了,合同上所写的基本工资一千余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当我提出应当赔偿一个月的实得工资时,公司领导则提出若我坚持,公司则按照我违反有关公司规定开除处理,不进行赔偿。这个是否有法律依据?对于这件事,我的要求是否合理? 由于以上公司领导的说法,我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我是
我们公司提出了新的薪资水平政策,就是在以前工资的标准上提升一部分算为总工资。但实际的(总工资=百分之七十是基本工资+百分之三十绩效)比如我调整后工资为4000=2800基本工资+1200绩效!绩效是公司内定说给多少就给多少!然后我的设备及住房都按2800算了无形中降低了薪水。公司说如果不同意就辞退。请问我们如果选择辞退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只赔偿了,合同上所写的基本工资一千余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当我提出应当赔偿一个月的实得工资时,公司领导则提出若我坚持,公司则按照我违反有关公司规定开除处理,不进行赔偿。这个是否有法律依据?对于这件事,我的要求是否合理?由于以上公司领导的说法,我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我是否还
我2003年经过一个月试用期进单位后签了合同,其间有2003至2007年底每年签一次合同,2008年至2010年底签了三年的合同,眼看合同到期了,工作期间未出现任何差错,单位是否能够解聘我?如解聘,如何算补偿?单位仅给我买了养老保险.
我是2009年11月1日签订的合同要到2011年10月31日合同才到期,可是本人于2010年11月24日被公司辞退了,想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能拿多少赔偿金??
我是2009年11月1日签订的合同要到2011年10月31日合同才到期,可是本人于2010年11月24日被公司辞退了,想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能拿多少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