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4年买的房子,现在出现了由于排水管道受阻,雨天水沉积,房板开缝,家里漏水,现在无法居住,多次找开发商,不给解决
你好律师:我于2009年购买的期房,2010年收房后发现房屋北卧室和厨房窗户外有横梁档窗户接近1|2,严重影响采光和通风以及视线,找开发商多次协商,开发商态度强横,不承认有错。已经起诉至法院,想请问这样明显的错误需要鉴定吗?我胜算的标准有多少?
2009年12月份交房,而后进行装修,在2010年4月份发现屋内有起鼓的地方,找开发商进行的维修,2011年12月份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又进行了维修,2012年3月份发现其他地方大面积起鼓,开发商看了一下说是水泥不达标,同意维修,于是就把墙面的水泥层给敲了下来,掉下来的水泥块损伤了地板、瓷砖、门口,但是开发商说不包赔这些
您好,我的商品房是2005年交付使用的,2007年发现卫生间漏水,到该公司的物业管理登记反映,物业公司派人来查看并想对其维修,但楼上房主不让其维修,因漏水是间歇的,有时严重有时又不会,连客卧墙面都有渗水痕迹,天花板的木板都变色了,因一直没有维修,到2009年我有2年没有交物业管理费,后来物业管理公司叫我先交费,
2009年12月份交房,而后进行装修,在2010年4月份发现屋内有起鼓的地方,找开发商进行的维修,2011年12月份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又进行了维修,2012年3月份发现其他地方大面积起鼓,开发商看了一下说是水泥不达标,同意维修,于是就把墙面的水泥层给敲了下来,掉下来的水泥块损伤了地板、瓷砖、门口,但是开发商说不包赔这些
2012年3月29日拿到配套商品房,看房当日发现一间卧室一墙面严重渗水;厨房烟道墙面同样有渗水痕迹,陪同看房人员(物业人员)称烟道渗水已维修过了。 现在卧室墙面渗水处进行了维修,并出具了承诺书。承诺书上的印章同落款一致。 房屋销售合同是同开发商签订的,质量保证书上的公章也是开发商的。 承诺书 **号***室业主
2012年3月29日拿到配套商品房,看房当日发现一间卧室一墙面严重渗水。维修事宜一直是同开发商联系的,现在卧室墙面渗水处进行了维修,并出具了承诺书。但承诺书是施工方提供的:“如装饰后此处再出现渗漏,按国家质量相关规定保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我单位来承担。”承诺书的印章是施工方项目处。 房屋销售合同是同开发
窗户右下角到地面,墙面一条纵裂,裂缝宽度50MM,透风。实际为承重墙与填充墙之间的裂缝。 因为透风,所以为通透裂缝,也就是外墙也裂了。另外窗洞右壁也因开裂额原因略有倾斜,下部右偏50MM左右。 这些应该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吧??可以申请退房吗?
去年5月份收的房子 收房时房屋墙面裂缝起泡 对方说自己处理一下就没问题了 我们装房子的时候也处理了 而且裂缝是对方给处理的 结果房子装好三个月内墙面还是起泡裂缝 对方也承认是质量问题 现在给出的方案就是维修或者赔偿 现在想咨询如果赔偿都涉及哪些方面 单纯维修是不是要可以要求额外赔偿!!!!因为现在天气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