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质量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 您好,我的商品房是2005年交付使用的,2007年发现卫生间漏水,到该公司的物业管理登记反映,物业公司派人来查看并想对其维修,但楼上房主不让其维修,因漏水是间歇的,有时严重有时又不会,连客卧墙面都有渗水痕迹,天花板的木板都变色了,因一直没有维修,到2009年我有2年没有交物业管理费,后来物业管理公司叫我先交费,再派人维修,结果钱交了,楼上房主还是不让维修,我跟物业管理的说以后没有维修好我就不交物业管理费,现在是2012年了,物业公司起诉我,我应该起诉谁呢?怎样起诉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物业协议维修管理中有一条:住宅、用水用电发生问题,工程维修人员应及时进行维修,维修费在保质期内由开发商负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谢1234(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2-04-10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