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物业公司做保安,已有两个月时间,由于家中有事我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公司也同意我辞职,他们说要扣我服装费近400元,说这是公司规定,劳动合同上也有说明,叫我签字,我没签字,他说不签字工资就拿不到,我该怎么办?公司每天延长我们下班时间叫我们跑步,说这是训练,辞职还要再加扣培训费100元,我工资1800元/月,春节加班只给60元加班费,这三个问题我该向哪个部门讨说法,请详细解答,谢谢!注:公司注册在萧山,我是在钱江新城上班的
从7月份开始工厂没有支付本人加班费,而且从11月16日到12月21日给本人放长假,本人要求其按照劳动法支付工资。请问是否可行
根据相关劳动法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
我在公司上班近两年,现向公司辞职,以公司没有支付周六加班费的为由而提出一个月后离职,公司是否有权拒付我未发放的工资和加班费?我能否向仲裁提出支付加班费。有确凿周六上班的证据。
我在公司工作有6个月以上,有劳动合同。从1月份到7月份总共加班17天,公司原来承诺按劳动法规定200%支付给员工,但是一直都不发。7月份突然宣布加班的天数只可以用来倒休使用,我提出来公司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应该支付我加班工资。公司经理找我谈话,说大家都像你这样公司得赔出去多少钱?你要是想要钱公司可以给你,但是
我在2004年加入现在的公司,在2007年8月份升职为该公司一部门生产主管,从那时起公司就没有按照我的工资底薪支付我加班费,而是按照公司的规定周末加班支付12元津贴,平日加班2小时以上支付25元津贴,我前段时间去咨询公司这个问题,公司告诉我这是包薪制,本来包薪制是没有加班费的,公司还额外支付了每小时12元,所以这个
我想问一下,我合同未到期,提出辞职的话,需要公司批准吗?以前公司有扣押辞职员工的档案的行为,这个合法吗?公司最近出具了一份文件,说明离职者需要支付培训费,可是劳动合同上并未提出劳动培训的条款,这份文件有效吗?
星期六上班不给加班费,做了2年多了,我能要回加班费吗,但是工资条上公司把其他一部分的钱写在加班费上
星期六上班不给加班费,做了2年多了,我能要回加班费吗,但是工资条上公司把其他一部分的钱写在加班费上
律师,您好!我是惠州博罗一家日资企业的员工,我想要求公司支付我2年半的加班费,以下说明我的情况: 我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如下: 第一份合同:期限2009年1月05日至2010年01月04日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 21.75天2000元/月执行,初始工资额为2000元/月或11.49元/小时。没有签订任何工资约定。 第二份合同:期限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