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同事,2011年12月19日查出怀孕,随即就请了长病假在家休息,预产期为2012年8月13日,请问,2012年1月至2012年8月,她的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公司是从2012年1月至8日发她病假工资,还是前3个月发病工资,后几个月仅帮其交纳社保?
我们公司参加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的生育保险,并且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那么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公司会给女职工发放基本工资吗?这跟在劳动局领的生育保险金有没有什么不同?公司方面说产假期间他们就会停发工资,而我的基本工资是由劳动局按照我的工资水平来一次性发放的,现在我是属于晚婚晚育的,在公司有四个半月
工厂长期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和不足额支付加班费/年假等问题,先前总公司答复可以解决问题,11月18日给答复,现在过去几天一直没有消息,现员工已经停止上班并聚集在村委上访,接受劳动部门的调解,但一直无进展,罢工持续,总公司威胁继续罢工员工如不上班继续下去将做旷工处理,并辞退和拒绝赔偿.并且以公文盖张的形式张贴出去,请
你好,我是的预产期是2012年1月份的,现在准备12月份休产假,公司今天通知我,由于我没生育保险,公司说,如果现在的工作不能让他满意就把产假期间的工资降为1200,而我的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基本工资是1700,请问,公司能以这个借口来克扣我的产假工资么?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是直接投诉还是通过律师? 我现在准生证没下来
我们的工资=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每个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半年考核发放一次,单位认为我在产假期间没有为单位创造效益,拒绝发放产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请问这合理吗?
我对象是去年7月份请假到11月份生宝宝的,请假期间每月发放基本工资的,可现在又要拿回请假期间发放的工资叫我对象去什么社保那里去拿,请问这样可以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我公司是一家山东企业,在北京设立办事处,公司之前一直没给交保险,2011.11月在第三方上的北京险,让公司补一年的保险公司没给补,因北京市规定外地人口不能上生育险,2012年1月才上生育险,我的预产期马上就要到了,但公司通知我,在我产假期间,不享有任何工资待遇,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能向公司争取自己
平时工资固定3000 然后公司以1800的最低基数交的社保。现在产假期间他们就发1800给我,有法律保护么。。最后的生育津贴据说还有部分是给公司,自己拿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