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商品房是2005年交付使用的,2007年发现卫生间漏水,到该公司的物业管理登记反映,物业公司派人来查看并想对其维修,但楼上房主不让其维修,因漏水是间歇的,有时严重有时又不会,连客卧墙面都有渗水痕迹,天花板的木板都变色了,因一直没有维修,到2009年我有2年没有交物业管理费,后来物业管理公司叫我先交费,再派人维修,结果钱交了,楼上房主还是不让维修,我跟物业管理的说以后没有维修好我就不交物业管理费,现在是2012年了,物业公司起诉我,我应该起诉谁呢?怎样起诉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物业协议维修管理中有一条:住宅、用水用电发生问题,工程维修人员应及时进行维修,维修费在保质期内由开发商负责)
现在过了房屋保质期,怎么办了呢?
移民搬迁安置房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2010年10月(新房)墙体存在细微裂纹,当时觉得属于正常现象,可是裂纹逐年增大(一个房间总共六面,裂纹贯穿四面)。找当地移民局解决无果,总是搪塞推辞。请问我可以找那些部门解决此事。如果要做房屋鉴定,有什么要求?
房屋混凝土浇筑面大面积下沉,房屋层高差距过大超过5cm,客厅大小头超过3cm,是否合格,属于什么性质问题,该如何维权
房屋混凝土浇筑面大面积下沉,房屋层高差距过大超过5cm,客厅大小头超过5cm,是否合格,属于什么性质问题,该如何维权
您好!我购买的新郑龙湖安联11公里小区房屋于2009年12月31日在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情况下强行交房,至今已2年多,房屋漏水严重,室内墙体脱落,很多家庭家具受损,开发商一直拖延时间,敷衍了事,到现在仍未解决问题,并因房屋不能验收合格,原定于交房后365个工作日办理房产证也一直未能办理,我想咨询一下房屋质量问题该如何
我2007年6月购得一套商品房,小高层的顶层,手续齐全,当时在外地工作,房子空置。2009年4月我回苏州工作发现房子阳台漏水,主卧渗水,就找物业进行维修,物业进行了登记但迟迟未修,我就自己找到开发商的工程师,工程师立即对阳台进行的维修,主卧没有修,当时说要回去研究一下维修方案再过来,可是就没有了下文。但是后来
我于2010年2月买了一套商品房··装完修7月份入住··入住以后发现墙角都长毛··找到物业以后物业说是地下室漏水导致的··说等把地下室做完防水解决··后来越来愈严重开始掉皮··水泥墙面都露出来了··又找到物业·物业说是我家隔壁地热漏水渗过来的··这几天我发现我家地板也开始鼓了··我把地板打开一看下边也都是
你好律师:我于2009年购买的期房,2010年收房后发现房屋北卧室和厨房窗户外有横梁档窗户接近1|2,严重影响采光和通风以及视线,找开发商多次协商,开发商态度强横,不承认有错。已经起诉至法院,想请问这样明显的错误需要鉴定吗?我胜算的标准有多少?
2009年12月份交房,而后进行装修,在2010年4月份发现屋内有起鼓的地方,找开发商进行的维修,2011年12月份又出现了同样的问题,又进行了维修,2012年3月份发现其他地方大面积起鼓,开发商看了一下说是水泥不达标,同意维修,于是就把墙面的水泥层给敲了下来,掉下来的水泥块损伤了地板、瓷砖、门口,但是开发商说不包赔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