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水产供销公司下属的水产站职工 ,水产站在98年停产至今。在停产期间由于领导换届将职工的档案丢失。职工的保险从04年至今没有给交。公司在08年未召开职工大会的情况下,将水产站内车间.生产工具及职工的宿舍以16万元30年承包给他人,并要职工搬出。对职工也没有别的安排。请问 我们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怎么
我们是2000年改制,当时粮站给我们820元一年的工龄买断,现在我都51岁了,我是做粮食保管工作的,做了21年保管工作,我们又没有技术,再就业狠困难,生活十分困难,请问,我们属于仓储业职业病工作,能不能向重庆市一样男55岁,女45岁退休?
按身份证上年龄我去年就到了退休年龄,打电话去单位,单位说档案上是50年,应该今年退休,到了今年办理退休手续时,我被告知说社保的人认为档案是是50年的“0”不圆,象是数字“1”划成的“0”,所以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为准。。这个到底应该怎么界定?!我查过社保相关文件,说是以档案最先的出生年月为准,但社保的人说
我是海南省琼中县农机厂的职工遗属,我要反映的问题是:2006年琼中县财政局和琼中县人民政府批复了琼中县农机厂的改制立项申请和企业关闭申请,并依程序成立了改制工作小组,进入了改制程序。农机厂因债权债务较重,县财政局资金支出能力紧张,故县改制小组未能及时将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上会,因此并未召开职工大会和对
今年签的国有企业,但是公司规定:未来11年(包括1年见习期)只给职工3万住房补助,其中1万以每月房租的形式发放。现在见习期每月工资是2000元,交100住房公积金。但是公司以前都会自建房以低价卖给职工,现在就不管了,合理吗。
我们是国有企业职工,现住房是企业经研究分给职工的企业公房,现因拆迁,企业要收回,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国有企业退出国有后职工继续留在原企业就业,政府强行关闭企业,是否合法?
我们企业2004年并轨退出国有,职工领取国家给的补偿金,2005年开始继续以原企业就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效益都很好。每年向政府主管部门缴纳40万元的管理费,这样一直持续到2008年5月,政府要建工业园区,以职工都“买断”为由,强行关闭企业遣散职工,导致150多名职工下岗。然后将企业资产拍卖。请问当地政府做法是否正确?
国有粮食企业改制时职工身份置换补偿金、社保、下岗失业保险金的问题
我是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粮食系统的一名职工,在2004年的时候,总公司(粮食局)答应职工从上到下全部买断身份(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环节干部、粮食局的全体人员),库站的职工买断了身份,为什么总公司(粮食局)的人没有买断身份?反而分几批交到了社保局领到了工资。我们库站的职工却只领到了身份置换金(这还是
国企改制实行全员买断 原企业不复存在 但有个别职工没签字买断 他还是国有身份吗 应该是什么身份
国企改制实行全员买断 原企业不复存在 但有个别职工没签字买断 他还是国有身份吗 应该是什么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