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打扰,我是公司的行政部门,想咨询以下,我想把公司员工一年来请的不带薪事假和年假抵扣,如有剩余才可以付年假薪水或者安排休息,是否合法? 补充:因为事假是不带薪的,年假是3倍薪水,所以有点困难。谢谢
我是2008年7月21日入职的,公司在入职当天只是让我填写了员工入职登记表,并告知我试用期是3个月。2008年10月21日转正,公司才同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其次,按公司规定是工作满一年,可以享受5天带薪年假,而后每增加一年工龄,带薪年假增加一天,上限为15天。按这样算,2011年7月21日-2012年7月20日我可以享受7天年假,2011
第一:本人怀孕7个月预产期是10月,请问我现在像公司提前请两个月的假产假,公司给交这两个月的保险吗? 第二:晚婚晚育产假是4个月吗?在这休息4个月里,我的基本工资公司应该什么时候发放?是休息按正常每月发还是,等我来上班后再发放?
在公交上了一年多的班 想休年假可单位劳人说就给2天年假 还说这是国家规定的 国家规定的不是工作满1年不足10年,就可以休5天吗 这该上什么地方说理去呀
您好!我准备离职,公司也同意,但我07年至以前还有16天年假,公司冻结,不给休,理由是08年劳动法才规定有年假,可是公司政策是新员工第一年年假7天,以后每年递增一天,最高不超过15天。我在公司已工作8年,如今离职,请问我是否能休这16天年假,或是结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