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号和东莞石排镇埔心又一村步行街签订了一份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甲方名称是:商业步行街中间铺位,而甲方代表签名是:罗辉安 没有加盖公章(公章名称是:埔心又一村步行街 专用章),当时问了盖公章,罗辉安说不用盖,所有的合同都没有盖(那些商铺都没有营业执照经营,他也叫我不用办营业执照),到村委会办理《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明处 村委会签的是--该场所产权属 埔心又一村步行街 所有。拿去石排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时,工商局告知,甲方名称、甲方签名、村委会产权证明三处不一致,要求回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但是甲罗辉安说村委会不让在租赁合同上盖章,不予配合,造成营业执照不能办理,无法营业,租金每天照算,交的房租押金不能退,村委会收的治安联防费也不能退回!损失惨重,我该怎么办才好,求教!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于2007年买了一间商铺,合同建筑面积是21.82,但实际交房时房屋面积是16.43,当时签订了5年委托租赁合同,返还现金是总房价的百分之八,但是4年过去了,房屋面积缩水的差价开发商不但不给退,而且委托租赁的房租也不给。当时签的委托租赁合同是开发商自己虚拟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公司名称,现在我找到当时
我家出租了一套房子 结果人家现在违约要走还要求退押金 结果我家人不同意,没想到中介说出了让借方找下家 然后借家付下次中介费 我们退押金的 然后我家人稀里糊涂答应 现在还有录音 等我回家算了当中明显我们吃亏 现在可以推翻这个口头协议吗
看中一商场中的店铺,尚未营业,招商部的人说5月份开业,现在招商的人让我过两天先交3万元定金,签份定金协议,不签合同,并说签合同后定金转为1万元押金,2万元包括店铺租金及管理费和其他的水电费,当时他算来算去全部加起来才28000元,还余2000元,他说今年扣不了明年扣等等。 定金尚未交,我现在有两点疑问:第一、定
甲方是出租人,乙方是承租人,甲方把一房出租给乙方,双方签订2年合约(2010年7月13日至2012年7月13日),每月4000元月,1月付1次,按金8000元,,在本月13号,甲方向乙方收纳租金时,乙方拒绝支付,(还有4个月合约才满)并说用按金8000元抵押2个月房租(期间,出租屋门窗有被损坏现象,按金是合约满时用来维修的),请问1
律师: 你好,我想请教个问题,我家的店铺租给商家家,因老爸年高糊涂,去打印时漏打些内容,导致损失。 合同的双方已签名,押金也收了,但落款日期写的是5月1日,内容写着双方签名后生效,请问能反悔更改内容吗,合同没写本人违约责任。请指教,谢了
生产线租赁合同,但合同中没有注明生产许可证的变更问题,承包方产品不能卖,停产。这个损失谁负责?如果诉讼,诉讼期间的承包金谁负责?
你好! 我租了一间铺,跟业主签约到2016年,租赁合同写明不能转租,在2010年8月,我将该铺转给了张先生,现在业主要求收回该铺。问题在于:张先生在清楚我同业主签的租赁合同是不能转让的情况下,张先生要了该铺,我也与张先生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中有一条写“若我在张先生没有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未经得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