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购房时,由于钱没凑齐的情况下,对方把房过户给我,同时,我写一个两万五的欠条。过了几天后,我还房款时,对方说吧欠条丢了,到现在,此事还没解决,房款还没给,能不能说我是违约
我08年买的房,办完过户手续后去交电费处改名字,才知道原房主拖欠暖气费,所以物业不给我们改名字,而且还限制我们买电,三年了多次找原房主协商,他都没给我们解决,我想知道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是不是没有责任,我们是不是没有义务承担原房主的欠款,是不是可以起诉原房主?大概的法律流程,时间和费用
我们在筹备买房,昨天下午定金和首付都交给对方了,说今天上午去签合同。但是上午卖房者又说不想卖了,说那套房是留给他妹妹的,他妹妹和老婆在里面闹说不让卖。其实都是借口,卖房广告贴出来一个多星期了,他老婆和妹妹不知道?就是反悔价钱当初说低了。哪有这样的生意人,不是耍人吗,人家忙活了几天筹钱买房,首付和定金
我去年7月份按揭了一套房子,总价29.8万,首付12万。办理贷款一直未批准。10月份的时候辞职。已经不可能贷款了,我就想把房子退掉。但退房要扣全款20%的违约金,大概6万左右。我肯定不愿意了 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当时只签了 认购书。但未签合同。 上面写明了 :签订认购书后退房者,支付应交房款20%的 违约金。
本人2010年10月3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交易合同,合同注明工期18个月,但是没有注明交房日期,购房款已经一次性缴清,但是至今工期过去了近16个月,房屋连地基都没有建成。本人多次找开发商询问,开发商明确表示2012年可能不能交房。本人欲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房款,现有问题咨询如下: 1、法律是否支持追回房款; 2、追回房
已经与房东签订购房合同,先前音乐会订金20000元,中介手续费订金2000元,所有费用归中介保管,约定在2012年2月25日前付款过户。 此房属顶楼,在五层,1994年建的单位房(房改房65平方米)。 看房的时候,没有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但在前几天,准备装窗帘和厨房和更换灯具时,发现三个房间房顶开离,缝隙清晰可见。 现买方
已经与房东签订购房合同,已交定金20000元,中介手续费订金2000元,所有费用归中介保管,约定在2012年2月25日前付款过户。 此房属顶楼,在五层,1994年建的单位房(房改房65平方米)。 看房的时候,没有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但在前几天,准备装窗帘和厨房和更换灯具时,发现三个房间房顶开离,缝隙清晰可见。 现买方提出因
一套新房2011年8月购房并签合同,总价38.7万元,按方案是首付12.7万,合同原本是写清楚总价38.7万元,首付12万,(开发商让利7000元,)现在2011年8月已经签合同了,从开头到合同结束都没有一处更改,我买方没有复印合同,开发商给我方合同,现开发商要我方再交7000元,我方电话中不同意,在我方不在场的情况下开发商就篡改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2010年8月与武汉新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购买合同,购买了光谷时代广场的一套公寓。(该房产的土地规划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期限为40年,商品房用途为办公。)公寓面积为50.9平米,单价为8692.36元,总价为442441元。 该公寓在销售时承诺精装修、承诺酒店包租,每月返租税后2000元给业